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谷雨微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健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表示,此次‘寿险转长护险’试点,能够帮助消费者实现保单效用最大化。更为重要的是,责任转换可以减轻失能家庭的护理经济负担,从而有利于长护险产品回归为失能人群提供所需的护理服务的本质。
什么是寿险转长护险?
王健解释,以往的寿险保单只有在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付,通过转换业务,将寿险和长护险关联了起来,消费者因为罹患特定重疾或意外伤残而进入护理状态时可以获得长期护理金,这让寿险保单的保障责任更加丰富。
另外,需要关注的是,被保险人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判定条件是其罹患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在内的10种特定疾病,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第1至3级伤残。同时,银保监会也鼓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10种特定疾病之外,额外进行病种扩展。
失能人数已达4500万,长护险标准体系亟待完善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求大幅增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9.8%。而据国家卫健康委员会披露,在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的失能人数就已经达到4500万左右。
目前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明显不足。“从保险保障角度来看,商业长护险作为新兴险种,在我国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失能诊断评估、护理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体系仍然缺位。”王健介绍,目前整个健康险市场中商业护理保险占比不足2%,且绝大多数产品形态以理财型产品为主,只提供护理金给付责任,产品价值和特色难以体现。另外,护理资源供给不足、护理服务支付意愿偏低都是当下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因此,王健认为,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可以拓宽寿险的保障范围。对于消费者来说,相比重新投保,责任转换可以说对原有保单进行了二次升级,可以更快速地获取一项新的保障。同时,还能让消费者修正对于失能风险的认知偏差,提升对养老、健康的关注度,重新认识到长期护理的需求和保险保障风险的本质。